11月14日至11月16日,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督察组组长、省司法厅法治督察处处长蔡*,省司法厅法治督察处副处长贾少波及省委*校专家一行来咸阳督察法治建设工作。
督察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基层、直插点位、严格督导检查。先后对咸阳市长武县昭仁街道办事处、洪家镇*府、咸阳市生态环境局长武分局,淳化县十里源法制教育中心、城关街道办事处、城关司法所,乾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灵源镇*府及咸阳市行*审批服务局、咸阳市交通局等9家单位进行督导检查。
督查组实地检查了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以及陕西省委依法治省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若干措施》工作情况,详细了解了法治建设工作,重点询问了相关单位在行*执法方面工作程度、存在的问题,重点强调和明确了法治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工作任务指标及法治*府建设指标。专家还对各单位法治建设的工作资料进行详细查阅,并现场点评讲评。在指出问题的同时,也帮助基层同志梳理了工作思路,给出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
督导组在肯定咸阳市法治建设取得成绩的同时,要求该市要深入学习贯彻*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工作实际,以*建引领为前提,将法治建设融入到全市各项工作,认真谋划,部署好法治工作。通过建立健全各项机制,建立配强队伍,加大督察力度等方式,进一步夯实依法治市基础,提升咸阳法治建设水平。
受检单位纷纷表示,将以此次督察为契机,强化责任担当,梳理存在问题,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全方位推进法治工作落实落地。各单位一定落实法治建设的主体责任,主动谋划,积极参与,用本部门本行业的实际行动为提高咸阳法治建设水平贡献力量。
作者:刘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