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请民行检察监督的过程中,大家最关心的肯定就是申请程序中“材料准备”的问题了。
今天小民检察官就为大家讲讲申请民事检察监督过程中一些具体高频问题吧!
问
申请民事检察监督时,应如何确定受理案件的检察院?
答
一般分三种情况:
一是不服生效法律文书的,在申请再审被裁定驳回后,可向原作出生效法律文书法院所在地的同级检察院申请监督。
二是认为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或执行活动违法,可向审理案件或执行法院所在地的同级检察院申请监督。
三是发现虚假诉讼的,可向该法院所在地的同级检察院申请监督。
问
申请民事检察监督时,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
记得要带监督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与本案相关的法律文书及证据材料哦!
问
监督申请书该怎么写?
答
作为敲开检察监督的敲门砖,这也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了吧!小民怕大家不明白,给大家做了一个范本。
大家书写监督申请书的时候就照着模版来就可以啦。
小贴士
1、检察机关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不收取案件受理费,免费提供法律咨询。
2、申请监督材料不齐备且在人民检察院要求的期限内仍未补齐的,视为撤回监督申请。
3、人民检察院受理监督申请并对案件进行审查,不影响人民法院对原生效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的执行。
4、人民检察院自受理申请三个月之内审查终结,并将案件处理结果告知当事人。
来源:长武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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