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交通运输局日前启动了“S28灵台至华亭高速公路二期”及“S28灵台至华亭高速公路东延线(长武至灵台)”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招标。获取招标文件时间-9-16至-10-18。
(PPP)项目计划合作期限33.5年,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两个阶段,其中建设期计划为3.5年,自项目开工日起至交工日止,计划于年12月开工建设,实际以开工令为准,年6月交工,运营期计划为30年,自本项目收费许可取得且正式开通运营之日起计,计划自年7月起至年6月止。
根据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本项目建成后所产出的公共产品内容为S28灵台至华亭高速公路二期工程及S28灵台至华亭高速公路东延线(长武至灵台)工程。
项目公司组建后,社会资本方(或联合体中的某成员)应与项目公司签订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本项目地方资本金出资及运营期可行性缺口补助资金由平凉市及灵台县财*分别出资,回报机制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方式。地方不以任何方式承诺回购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本金,不以任何方式承担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本金损失,不以任何方式向社会资本方承诺最低收益。项目运营期内,实施机构联合其他部门针对本项目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负责对本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考核按照《PPP项目合同》规定的绩效考核标准对项目公司进行绩效考核,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实际金额将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调整。
S28灵台至华亭高速公路工程已经由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S28灵台至华亭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甘发改交运〔〕号)文件批准建设,拟采用地方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
本项目分两期实施已通过甘肃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S28灵台至华亭高速公路分期实施的函》(甘交规划函〔〕号)文件批准,本次招标包含子项目为S28灵台至华亭高速公路二期工程。
S28灵台至华亭高速公路东延线(长武至灵台)工程已经由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S28灵台至华亭高速公路东延线(长武至灵台)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甘发改交运〔〕号)文件批准建设,拟采用地方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
本PPP项目已获得平凉市财*局以及灵台县财*局对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承受能力论证报告的批复,同时已获得对本PPP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本项目包含S28灵台至华亭高速公路二期工程(一期工程已于年采用PPP模式实施)及S28灵台至华亭高速公路东延线(长武至灵台)工程,共两个独立子项目,两条公路线路相接,形成连通灵台县、长武县、华亭市区域线路。其中:
S28灵台至华亭高速公路二期工程:起点水泉村至什字镇,主线长17.57km,同步建设灵台西互通立交连接线长1.km,主线采用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
S28灵台至华亭高速公路东延线(长武至灵台):起点与G70福银高速公路相接,终点与S28灵台至华亭高速公路二期相接,主线长25.km,同步建设独店互通连接线2.7km,主线采用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
本项目PPP项目运作方式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其中项目建设方式为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模式。
本项目投资总金额为万元,项目资本金为万元,占投资估算总金额的20%。拟采用的资金筹措方式为地方资金和社会资本自有资金共同组成。其中地方资本金出资万元,占项目资本金的15%,享有项目公司15%股权;社会资本自有资金出资万元,占项目资本金的85%,享有项目公司85%股权。项目资本金以外的建设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国内银行贷款等合规的方式筹集约万元,占投资估算总金额的80%。
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计划合作期限33.5年,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两个阶段,其中:建设期计划为3.5年,自项目开工日起至交工日止,计划于年12月开工建设,实际以开工令为准,年6月交工。运营期计划为30年,自本项目收费许可取得且正式开通运营之日起计,计划自年7月起至年6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