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讯(记者赵小康)7月5日,咸阳市长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开展道路交通违法查处行动过程中,查处一起无证且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下午4时10分许,长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昭仁中队民警在丁陶路开展道路交通违法查处行动,检查民警对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宝岛牌方向盘式电动车进行检查时,驾驶人陈某某神情慌张且满口酒气,检查民警立即询问驾驶人:“有驾驶证吗?喝酒了吗?”陈某某低声嘟嘟囔囔地说:“喝了点。”随后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测验,结果为33.9mg/ml。同时,经进一步检查,该驾驶人陈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让办案民警更惊讶的是,陈某某在年10月26日因无证且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长武交警处罚过,这次陈某某竟然再次因无证且酒后驾驶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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