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央批准,按照省委办公厅、省*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近期我省组织开展了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推荐评选工作,将以省委、省*府名义进行表彰。在各级各部门充分酝酿、层层把关、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推荐单位公示、相关部门审核、省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确定荣亮等人为陕西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处等个集体为陕西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年5月17日至5月21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省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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