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咸阳警方接到“我朋友被人劫持,现在福银高速上”的报警电话后,在福银高速5个出口设卡拦截,终将人救下。而据之后的调查,事件起因是兰州一家三口在临潼旅游时,发现了曾与自己有合同纠纷的人。在未报警的情况下,他们将纠纷者强行塞入车内,欲带回兰州交给警方。
公安交警全副武装营救“人质”
11日晚9时30分,福银高速陕甘界收费站处,警灯闪烁,一辆黑色小轿车刚驶入收费站,突然被两三辆警车夹住,待车刚停稳,长武县公安局和咸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交大队在此蹲守的十余名持枪民警迅速上前,将车包围。
车内人员未做反抗,逐一被控制,民警发现车内人员为三男一女,没有人员伤亡。
警方的此次行动是因为在当晚8时15分接到的一个“,我朋友因经济纠纷被人在临潼劫持了,现在正在福银高速礼泉辖内。”
警情被核实后,指挥中心迅速指令高交大队沿途追击堵截。高交大队获悉,涉嫌劫持人质的小车牌号为甘M95XXX,当时正驶往长武方向。
鉴于此,高交大队迅速部署开展缉查布控工作:一方面通知沿线西永、永长中队巡逻民警沿途搜索巡逻侦查;另一方面与沿线收费站联系,注意发现出站可疑车辆;同时与高速出口的长武县公安局紧密配合,在毗邻甘肃方向沿途重要收费站联合设点布控。
当晚9时15分,永长中队民警沿长武方向巡查至彬县服务区时,见一辆黑色甘肃牌照小车绕服务区一圈后,既没有休息也无人下车,很快又上高速往长武方向疾驶,遂判断此车有可疑。
民警周龙、陈维杰将这一情况上报大队后,尾随其后秘密跟踪。
原来是想将“人质”交兰州警方
据悉,被跟踪小车行至长武亭口附近时,疑似意识到被人跟踪,突然加速狂飙,时速一度高达公里,所幸沿途大货车较多,小车疾驶速度未能持久。
咸阳市公安局相关人员介绍,警情下达后,在高交大队的带领下,福银高速沿途乾县、乾陵、永寿、彬县、长武5个出口全部由管辖公安机关设卡警戒。
根据周龙、陈维杰跟踪时提供的信息,高交大队永长中队副中队长*晓*联合长武县公安局在陕甘界主线站、长武收费站联合设点布控,终将此车拦截。
经长武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调查,车内三人为一家三口,另一人为与对方有经济纠纷者,当日下午,兰州一家三口在临潼旅游时,突然发现曾于8月与自家有合同纠纷的男子王某。
三人在未报警的情况下,将王某强行塞入车内,打算将其带回兰州交由警方处理。
被强行带上车后,王某一路利用
截止昨日下午4时,四人已被长武县公安局移交至兰州警方处。
律师:已构成非法拘禁行为但不违法
长武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从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经侦大队处获悉,之前,兰州警方已以王某涉嫌合同诈骗受理此案。
兰州一家三口此举是否构成违法行为?陕西秦翰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志峰表示,此举已经构成非法拘禁行为,但尚未构成非法拘禁罪,不属于违法,但此种方式肯定错误。
那么,在异地发现经济纠纷或债务纠纷者的该如何处理?李律师称,通常有两种方式,其一,如此人已构成涉嫌合同诈骗的违法行为或为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任何公民有权将其扭送至司法机关(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其二,如果此人仅是一般经济或债务纠纷,又不构成违法犯罪行为,债权人应向相关司机机关提起诉讼,或将此人的准确位置和信息报告给起诉的法院。
华商记者赵方杜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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