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平安春运”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已经进入尾声,长武交警继续以“零容忍、高态势、严管控”的态势查处酒驾、无证等重点违法行为,近日,长武交警大队亭口中队查获一起酒驾重点违法行为。
3月25日21时许,长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开展全县酒驾统一行动,亭口中队民警在矿区公路米处查缉点检查车辆时,发现一辆号牌为陕J****6的白色轻型普通货车快速驶来,执勤民警立刻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当民警要求驾驶出示驾驶证、行车证时,发现该驾驶人脸色通红,而且在看到交警后,显出非常的紧张的表情,该驾驶人说话语无伦次,前言不搭后语,且满口的酒味很浓,存在酒后驾驶的嫌疑,民警立刻使用酒精呼气测试仪器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经检测,该驾驶人酒精含量为43.0mg/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当场依法口头传唤该驾驶人将其带回接受进一步调查。
经询问,驾驶员尹*虎,四川省旺苍县人,货车驾驶员。据尹*虎供述,我刚来到你们长武上班才十几天,第一次和同事相聚,一时高兴就喝了几杯酒,不曾因酒驾被查。因尹*虎王酒后驾车,民警依法给予其罚款0元、驾驶证扣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因其持有B2驾驶证,按法律规定也因一次性记满12分驾驶证降为C1。
亭口中队民警在对尹*虎送达处罚决定书时,其后悔不己,自责自己,对民警说:我的酒驾行为付出的代价太大了,吃饭碗打了,也开不成大货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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