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厅、陕西省医疗保障局《陕西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教〔〕89号)和咸阳市教育局、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咸阳市财*局、咸阳市医疗保障局印发的《咸阳市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咸*教人字〔〕号)精神,现将长武县年特岗教师招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计划数3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未达到最低分数线或单科成绩为零分的除外);对达不到3倍的岗位,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具体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时间地点及所需资料
1、时间:年8月12日至13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具体安排:
8月12日上午
上午8:30—10:00,进行亭口镇初级中学岗位资格复审;
上午10:00—12:00,进行相公镇初级中学、巨家镇初级中学岗位资格复审;
8月12日下午
下午14:30—16:00,进行亭口镇、洪家镇小学(学前班方向)岗位资格复审;
下午16:00—17:30,进行相公镇、巨家镇小学(学前班方向)岗位资格复审;
8月13日上午
上午8:30—10:00,进行相公镇小学、地掌完全小学特殊教育班岗位资格复审;
上午10:00—12:00,进行亭口镇小学、巨家镇小学岗位资格复审;
8月13日下午
下午14:30—16:00,进行枣园九年制学校小学岗位资格复审。
2、地点:长武县实验小学
3、所需资料:
(1).《陕西省年农村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复印件1份(以下简称《报名表》)、《陕西省年农村特岗招聘考试准考证》复印件1份;
(2).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户籍证明(户籍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4).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未发放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提供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