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县城主城区道路交通管理,有效缓解北大街拥堵,规范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市民出行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评估研究,决定对北大街两侧已施划停车泊位予以取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禁停路段范围:北大街(西门十字至北大街转盘)道路内区域,禁止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道路两侧道沿以上区域,全段禁止机动车停放。
二、禁停车辆:除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及救护车、城管执法车等特种车辆以外,禁止其他车辆停放。
三、实施禁停后,请广大群众及车主、驾驶人,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交通秩序,将车辆有序停放到合规停车场所。
四、违停处理:1、禁停路段已安装车辆违停电子监控抓拍系统,违停后直接抓拍上传;2、对未安装电子监控抓拍系统的路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实行机动巡查管理,对违停车辆予以处罚或强制拖移。
五、本公告自年11月9日8时起执行。
特此公告
长武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年11月6日
来源:长武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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