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班休息间隙,在知乎上看到一个问题:
什么食物能唤起你一段珍贵的回忆?
这个问题一下子就把人戳中了。是吧,各位吃货们?
所以我果断扔掉了午休时间,来专心回答这个问题。其实严格意义上,我早已经抛弃了这个问题,看完你就明白了。
以下为原答案血条汤。
小时候,我觉得这是很稀松平常的小吃啊,太习惯了,一般村里有什么红白喜事,上午的饭绝对是标准的血条汤。但平常日子里,人们只是偶尔会做血条汤。
它的名字很朴素,没有什么天花乱坠,就像家乡的人们,太朴实了。
血条汤的做法是,谁家要有红白事,都会杀猪,这里的血,也就是接的猪血。趁猪血没有凝固之时,拌上面粉,食盐,然后压成跟面条一样的细条。
汤的做法是大锅煎水,放入大油,臊子,油泼辣子,然后倒入血条。加上香菜佐料,就是热蓬蓬的血条汤了。
这种做法也决定了,适合人多的情况,因此多于酒席。吃法是,血条汤配凉菜,馒头。馒头一般自己掰碎泡汤「有点羊肉泡馍的吃法」,馍香汤热,感觉很爽,怕上火,多就点凉菜。
对,上面我说了,血条汤对于我来说,太稀松平常了。意识到这一点,让我有些感慨。
从小我就是个不太喜欢热闹的孩子,我是独生子,习惯了安静。所以我并不总是愿意去坐酒席,我讨厌大人们无聊地喝酒吹牛逼。
但尽管如此,我还是习惯了血条汤的味道。
渐渐长大,我走的越来越远,不知道是十几岁,我才突然意识到这样一个事实:
原来每个地方办酒席都是不一样的,嗯,这我理解,比如在西安上午就是要吃汤面的,下午才是各种菜。但我没想到,血条汤竟然只有我们县有,连一河之隔的邻县,都没有!
原来被我从小习以为常,被我吐槽很多次(因为不是每个厨师都能做出好的血条汤),血条汤真的算得上家乡的标识了。独一无二。
作为陕甘交界的丝绸之路重要驿站,地理位置自古以来就是兵家必争之地。本县有一种酒,叫「金醇古」,源起秦始皇时代。
在隋末唐初,李世民征战浅水塬(今陕西长武),天寒地冻,*粮不济,发现本地乡民杀猪宰羊血都不用,为补*用,遂与面混合制作入汤。后演变成今日血条汤。
典故是否可信,已不重要。包括陕西乾县最著名的锅盔,作为陕西八大怪之一,来由与血条汤同源。李世民征战的结果是给今天的陕西长武留下了“昭仁寺”,给临近的彬县留下了著名的“大佛寺”。今天,随着「一带一路」的发展,作为古丝绸之路,这些都已经有了新的光彩。
在陕西,尤其是关中地区,历史底蕴谁家也不差。我的家乡,直到今天也没有想象般腾飞,固然有很多原因。
从16岁起,我的世界里故乡只有冬夏,再无春秋。每次回家不是一片葱郁的绿色,就是寒涩的枯*。我走过了越来越多、越来越远的地方,一方面感恩着故乡守护了我一个纯朴自然的童年,一方面我越发觉得家乡在时代面前的落伍与局限。
在高三时我有一次请假离开西安,专门用了一周时间,回去把我们县每个乡镇都走了一趟,18年来,但就这么点地方,我并没有完全都去过。我一个人把故乡当成陌生地去旅行,每个乡镇我一定要去学校里看看,看那些和曾经的我一样的孩子,纯真,努力,可爱,但也受限于贫穷。
以前我很反感故乡那些吹牛逼的人,他们不愿意去外面的世界看看,尽管这很方便,又不是被困在大山里,3个小时车程到西安,轻轻松松。他们有些人就是不想,包括一些年轻人,困在自己的小世界里,觉得LZ就最牛逼,没有勇气挣脱出自己的舒适区。
上初中时我以为高速路可以让家长与外面接轨,但其实变化不大。上大学了,我以为铁路可以打破这种“自以为是”的闭塞,但还是没有。
我没预料到,是移动互联网彻底捅破了这层纸老虎。
大二的时候,我看到我很喜欢的一个纪录节目央视《远方的家》节目组去了我们县拍摄,我激动极了。
不久我在微博上发现,我们县有人开始在微博上卖苹果了,(苹果是我们县最大的农产品,陕甘*土高原南部苹果带也是全国最优的苹果产区之一)。在此之前,苹果的销售只有经销商代理的实体途径。但互联网带来了新的可能,很多40,50多岁的农民也开微博,开淘宝,通过网络销售。而这个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