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都知道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有人却因醉驾被吊销驾驶证后
不但不吸取教训
反而办个假证继续驾车上路
酒驾,是一项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这威胁着驾驶人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一经查实涉嫌酒驾,驾驶员都会受到严厉的处罚。可下面这位驾驶员,酒驾被处罚后还不长记性,竟然购买假证再次上路,结果,被长武交警逮了个正着。
10月16日,长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昭仁中队在长枣公路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10时50分许,检查民警示意一辆号牌为陕D****号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当检查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时,发现出示的驾驶证有异样,字体不符、制作粗糙,并且询问该驾驶人相关信息时,该驾驶员神情紧张回答不上来,检查民警怀疑该驾驶证有伪造的嫌疑,立即将该驾驶人带回中队进一步调查。
经调查,该驾驶人史某某因醉驾于年被彬州市交警查处,依法吊销驾驶证后,不甘心停止开车,就在网上花费元购买了假证,企图瞒天过海,不料被长武交警逮了个正着。
长武交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史某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且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做出罚款元的处罚。
相关法律条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0元以上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元以上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0元以上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长武公安交警温馨提示: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不仅危害自己的生命安全,更加危害他人的生命安全,请杜绝使用假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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