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hjnbcbe - 2020/12/8 14:26:00
广大消费者:为进一步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建设诚信社会体系,长武县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办公室根据《陕西省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行业、县、市)公示办法(修订)》及咸阳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年度县(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现对年度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年12月21日--年12月30日(10个工作日)。欢迎广大消费者通过来电来函等形式进行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长武县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办公室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