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一市一策”驻点跟踪工作组会商预测11月12日至13日我市空气质量以中至重度污染为主11月14至16日扩散条件一般,污染还将持续按照《咸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色预警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咸重污染应急办发〔〕16号)和《长武县年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长*办函〔〕94号)相关要求,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11月12日14时发布*色预警并于11月12日20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响应区域为全县范围。请各镇(街道)和县级各有关部门组织落实以下应急措施:
一、健康防护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减少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应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确需户外活动或作业的,应采取防护措施。
2.县教育局通知并督导幼儿园、小学、中学及同等学历学校停止户外体育课、运动会等活动(在室外停留不超过30分钟的教学参观、社会实践等活动不受影响)。
3.县卫健局通知并督导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二、建议性减排措施
1.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驻车超过30秒时应熄火等待,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生产和使用。
2.县交运局适当增加公共交通运力保障,鼓励公众绿色出行。
3.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自觉调整生产工期,可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生产工艺的运行时间,主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1.县交运局、县公安交警大队负责做好全县范围内低速汽车、混凝土罐车、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等工程车辆的禁行工作;做好超标排放车辆的查处及过境重型载货汽车绕行疏导管控工作;加强“高峰”时段的交通疏导,减少车辆怠速时间。2.县住建局、交运局、水利局按照各自职责,通知并督导全县范围内除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外的建设、出土、拆迁、建筑垃圾消纳场等各类施工单位要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响)。3.县住建局、交运局、公路段按照各自职责强化道路保洁措施,采取“湿法作业+吸尘式清扫”等模式,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每日至少增加1次保洁作业;在气象、道路安全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增加易产生扬尘路段的冲洗频次。4.县住建局通知并督导大型商业建筑、市*工程停止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室外喷涂作业。5.县自然资源局通知并督导砖瓦厂等停止露天作业。6.生态环境局加大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督导检查频次,确保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达标排放;加大对物料堆放等场所扬尘污染监管力度,确保工业企业各类物料堆场%覆盖。7.各镇(街道)及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督导纳入应急减排措施清单的污染源,实施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减排措施。在重污染天气下市民朋友要注意加强防护保护健康!1.注意个人防护,尽量避免外出。
老人、儿童、孕妇和患有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的人群避免外出活动;一般人群应尽量避免户外活动,必须外出时需注意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等防护工具;儿童和有呼吸困难症状的人群,应选择专用口罩。
2.提高健康素养,保持身体健康。
外出后要及时清洗面部、口鼻及双手;坚持昼夜保暖,预防伤风感冒;多吃新鲜水果蔬菜,注意充分休息,避免过度疲劳,保持良好身体状况;如果出现身体不适,应及时就医。
3.保持室内清洁,注意适当通风。
重污染天气期间,应尽量关闭门窗;如有条件,可使用空气净化装置;使用湿润的抹布、拖布打扫室内环境,避免扬尘;减少高温下煎、炒、炸等烹调活动;当重污染天气结束后应开窗通风。
4.保持个人卫生,注意预防流感。
秋冬季是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应注意个人卫生,保持室内环境卫生;打喷嚏或咳嗽时应用手帕或纸巾掩住口鼻,避免飞沫污染他人。
5.主动节能减排,选择绿色出行。
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减少私人汽车出行。条件允许可选择拼车出行。
6.自觉参与控烟,注意公共卫生。
避免在室内吸烟,减少室内空气污染;严格执行公共场所禁烟条例,不在公共场所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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