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武县有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户人(其中符合国家搬迁*策户人,符合省上初期搬迁*策9户19人),已全部搬迁安置,实际入住率%。年年底,完成了旧宅基地腾退任务,年底,完成了旧宅基地拆除任务,腾退旧宅基地处(无房户69户),腾退率%;拆除旧宅基地处,连体窑洞收回产权封存2处,应拆率达到了%。截止目前,复垦复绿处,复垦复绿率%。回顾长武县旧宅基地拆旧工作,主要表现在“早”、“实”、“严”、“细”四个方面。
一、突出一个“早”,迅速行动,周密部署。旧宅基地拆旧复垦是易地扶贫搬迁的决胜之战。长武县把这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抓早动快,高标落实。年9月,制定了《长武县易地扶贫搬迁旧宅基地拆除复垦实施方案》,年8月印发了《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工作的通知》,建立了《长武县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旧宅基地面积分户台账》。明确了目标任务、组织领导、实施办法、工程验收等程序。夯实了各镇(办)旧宅基地腾退拆除的主体责任,县自然资源局(移民办)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责任,县发改、财*等相关部门的配合责任,形成了凝心聚力抓工作的局面。同时,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开展腾退复垦*策宣传,营造了“占新腾旧,非拆不可的”舆论氛围。
二、狠抓一个“实”,多措并举,攻坚克难。经过现场调研,科学论证,对全县旧宅基地腾退拆除方式和标准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腾退拆除方式和腾退拆除标准,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在腾退复垦(绿)过程中,对修建了住宅的搬迁户收回宅基地使用权,腾退复垦后的宅基地暂由搬迁户自行耕种;对已审批、划拨尚未修建住宅的,收回宅基地批复和划拨证,宅基地暂由搬迁户自行耕种;对地理条件差、施工机械无法到达的宅基地,收回宅基地使用权,人工拆除并复耕;对连体房(窑洞)等其他原因无法拆除复垦的宅基地,收回宅基地使用权并予以封存。
为了解决群众易地搬迁“耕种难”的后顾之忧,长武县充分发挥农业合作社及村级经济组织作用,鼓励引导搬迁群众将耕地流转,不仅能得到土地流转费,还能定期分红。同时,协调发改、农业农村、人社等部门不断加大迁入地产业、就业帮扶力度,通过开发公益岗位、劳务输出等措施,让群众在迁入地实现就业,确保“搬得出、稳得住、有产业、能致富”。
在腾退拆除过程中,建立了县、镇、村三级《腾退拆旧台账》,并保存了拆除前、中、后三张照片,公示拆旧情况,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腾退复垦验收合格后,及时兑付旧宅基地腾退奖补资金,目前,全县旧宅基地腾退奖补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
三、做到一个“严”,勤督严查,传导压力。县自然资源局对腾退拆除工作全程监管,跟进指导,督促落实,协调解决腾退拆除过程中的各类困难和问题,移民办工作人员驻村蹲点,全程参与。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亲临一线,靠前指挥,督促落实。推行“周评比、月讲评”工作制度,坚持每周五对各镇(办)旧宅基地腾退进度统计评比,每月底召开讲评推进会议,对排名靠后的镇(办)通报批评,对连续两次排名倒数第一的给予*牌警告,并由县*府主管领导对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层层传导压力,增添动力,为按期完成旧宅基地腾退复垦任务提供了坚强保障。
拆旧复垦后,及时验收,当场填写《验收表》,并反馈《限期整改问题清单》,验收结束后对未按期整改及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
四、着眼一个“细”,精细操作,规范实施。一是紧盯扶贫搬迁对象旧宅基地产权问题,无条件收回旧宅基地使用权。印发了《长武县人民*府关于收回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旧宅基地使用权的决定》的文件,无条件收回了全县所有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的旧宅基地使用权。二是紧盯“无房户”,确保公平公正。印发了无房户确定流程,要求各镇(办)对易地扶贫搬迁无房户的确定要严格遵守群众申请、镇村评议公示的流程。经过镇*府上报,县*府网站公示,最终确定易地扶贫搬迁无房户69户。三是紧盯旧宅基地“保留户”,确保符合*策标准。经过镇*府上报,县*府网站公示,最终确定易地扶贫搬迁旧宅基地保留户(连体窑洞)2户。目前,这2户连体窑洞宅基地使用权已按照相关程序收归村集体所有并予以封存。戳这里,进入“便民栏”即可发贴预览时标签不可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