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武法院亭口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通过了解案情,释法析理,最终妥善化解纠纷,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化干戈为玉帛。
被告张某系被告某养殖公司法定代表人,年张某以其公司名义与原告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货物供应协议,由某科技公司向其公司供应货物,后张某及其公司共欠付某科技公司货款十四万元至今未付,某科技公司将张某及某养殖公司诉至长武县人民法院,要求二者共同支付欠付货款及逾期利息。
庭前,承办法官通过与双方当事人交谈,了解到原、被告双方长期保持着合作关系,彼此建立了一定信任,在之前的合作中双方均能按约履行合同义务,但年被告某养殖公司因受疫情影响,经营不景气,才拖欠了原告货款。为了不伤双方和气,彻底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对双方当事人释法析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通过摆事实,讲法理、讲情理、讲道理,让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相互理解,积极促成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分期支付原告货款,双方当事人当日便拿到了民事调解书。
近年来,亭口法庭深入贯彻落实诉源治理工作,始终牢固树立“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理念,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优势地位,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原标题:《买卖合同起纠纷倾心调解止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