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长武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8次会议,对提请的人事任免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任命梁艳同志为长武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并决定由其代理长武县人民法院院长。
长武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赵晓斌向梁艳颁发了任命证书。梁艳与其他新任职人员一起,在与会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监督下,面向国徽、抚按宪法,进行了庄严宣誓。
梁艳表示,将在新的起点、新的岗位、新的征程中,恪尽职守、敬业实干、担当进取,履行好职责。一是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尽快转变岗位工作角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做到“两个维护”,努力以理论上的成熟保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二是履职尽责,公正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履职最高标准,依法妥善审理、执行好各类诉讼案件,积极参与县域社会治理,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群众权益等方面职能作用。三是加强团结,勇于担当,切实凝聚干事创业合力。坚持民主集中、集思广益、科学决策,自觉维护领导班子团结,加强队伍建设,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健全警示教育长效机制,驰而不息改进司法作风。四是依靠领导,接受监督,推动法院工作发展进步。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报告工作制度;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五是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筑牢拒腐防变坚强防线。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危机意识、如临深渊的责任意识,严守纪律规矩,带头遵守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做到自警自律、廉洁奉公。
原标题:《梁艳任长武县人民法院代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