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武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告承诺按调解协议支付原告果款,案件圆满解决,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原告宋某诉称,年5月中旬其与被告陆某达成苹果代售协议,年12份被告陆某将原告存放于自己经营的冷库内苹果代售完后,未将出售所得的一万余元果款付给原告宋某,因宋某为江西籍人电话联系陆某多次催要果款,被告陆某以自己将果款挪用暂时无法付款为由拖延至今,宋某故将陆某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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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受理后,立案法官了解到原告为外省人员路途遥远,且被告因经营不善导致资金周转困难,秉承司法为民的理念,多次耐心与双方沟通,释法析理。结合同类型案例和本案实际情况,告知双方可能存在的诉讼风险,最终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同意被告进行分期偿还,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长武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解纷方式,在实现案结事了的同时,也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和人文关怀。
原标题:《买卖合同起纷争温情调解化干戈》